一只普通液汞节能灯含汞有0.5毫克,如果不采取回收处理措施,可能会污染到1000升水或者300立方米的空气。若任由上千万只节能灯随意丢弃,其产生的污染是非常严重的。针对节能灯为环境造成的污染,省政协委员吴光敏在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交了一份《关于尽快建立废弃节能灯回收处理体系》的提案。
提案认为,云南建设绿色经济强省,不仅仅是要节能,同时也要环保。我省在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灯之后,必须要有相应的措施以避免废弃节能灯产生的环境污染。国家颁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已经于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虽然在第一批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中还没有将废弃节能灯列入,但废弃节能灯的污染问题的解决已经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吴光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废弃节能灯的回收存在着收集、运输和处理方面的难题,目前要依赖其回收产生的效益来解决废弃节能灯的污染问题是不现实的。但如果相关部门再继续等待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后才采取行动,一旦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后再来治理,则节能灯产生的节能减排效果将可能得不偿失。
鉴于节能灯带来的严重污染,吴光敏建议政府推广节能灯使用部门与环境保护机构应该立即对我省废弃节能灯的污染问题进行立项研究,对未来废弃节能灯可能造成的污染做出评估;在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建立我省废弃节能灯回收处理体系,制定相关政策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弃节能灯造成环境污染。
同时,政府在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的同时,也应该在防止废弃节能灯污染方面给予财政上的补贴。由于节能灯的推广使用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在制定相关措施时可以考虑适当降低其经济效益而解决其污染问题。
(转自云南政协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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