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统一战线“同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作者: 时间:2013-11-04 点击数: 来源:

统一战线“同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统一战线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调动和发挥统一战线的积极作用,引导和激励统一战线广大成员自觉践行“同心”思想,为实现学校全面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而凝心聚力,评选表彰在以“同心·建言献策、同心·建功立业”为主题的“同心”活动中涌现出来的统一战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全校统一战线基层组织、团体(包括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校侨联、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和留学人员联谊会)及其成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理论学习和教育引导,积极开展“同心”思想学习实践活动,有特色、有实效。

2、贯彻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强;成员发展注重质量、保持特色,注重骨干的培养和发展,梯队合理,进步性和广泛性体现好;团结关心组织成员,成员教育管理工作方法多,见成效;组织有活力、凝聚力强。

3、制度健全并适合组织特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工作机制健全。

4、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关心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参与民主管理及社会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调研、建言献策,每年形成并提交具有建设性的调研报告至少一篇。

5、本组织成员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作用发挥好。

(二)先进个人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自觉践行“同心”思想,积极参与统一战线活动。

3、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近两年年度履职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4、关心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建设改革,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建设改革有积极作用。

三、评选名额

评选每两年一次,坚持严格标准、宁缺毋滥,原则上每次表彰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20人。

四、评选程序

(一)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校侨联、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和留学人员联谊会等统一战线组织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每个组织可推荐先进个人1~3名。申报先进集体和推荐先进个人,须分别填写《昆明理工大学统一战线“同心”先进集体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一份)和《昆明理工大学统一战线“同心”先进个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一式二份),并附集体和个人的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报校党委统战部。

(二)校党委统战部将被推荐先进个人的《推荐表》转交被推荐人所在基层党委(总支、直支)征求书面意见,基层党委(总支、直支)在《推荐表》中填写日常表现和工作业绩。

(三)由校党委统战部提出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选名单,报校党委研究确定。

五、表彰

学校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六、附则

本办法经2013年10月29日校党委会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校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附件:1、《昆明理工大学统一战线“同心”先进集体申报表》

2、《昆明理工大学统一战线“同心”先进个人推荐表》

中共昆明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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