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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2022年3月修订)

统战部是学校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校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一、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学校统战工作各项制度和方案,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向校党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统筹协调指导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三、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举荐人才,推荐优秀党外代表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特邀人员。

四、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五、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支持和帮助学校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留学人员联谊会开展工作,加强思想引导,支持发挥作用,组织参加统一战线工作和活动。

六、统筹协调民族工作,协调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学习宣传,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校创建。

七、统筹协调宗教工作,协调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统筹做好学校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

八、协调配合开展非公有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九、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归国留学人员和侨海工作,关心归国留学人员、归侨侨眷、在校学习的港澳台侨教师和学生的工作和生活,支持和帮助校侨联开展工作。

十、在统一战线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建设和完善统战信息平台。

十一、负责与上级部门、各民主党派省委会及侨联等的工作联系和情况交流;指导各基层党委(总支、直支)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下一级统战委员。

十二、负责全校性统战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统战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的培训和学习交流。

十三、加强统战部自身建设,着力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统战干部队伍。

    十四、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党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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