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黎辉: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提案

作者: 时间:2015-03-17 点击数: 来源:

编者按:2015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政协副主席、民进云南省委主委罗黎辉围绕国家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重点关注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以民进界别视点提出了一系列提案。现将相关提案刊发如下:

案由:当前,医疗卫生工作中的各种利益格局和关系呈现出矛盾性、多样性特征,医患关系变得越来越复杂,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已成为事涉大众,社会各方共同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亟需解决好的突出现实问题。

建议: 一、正确认识并准确把握医患关系和医患矛盾的本质。首先,必须看到,复杂的医患关系是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多种矛盾的交织和社会需求多样化的反映和产物,诸如: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发展差距的矛盾、二次分配不均、公共社会服务资源不均的矛盾、现阶段国家、医院、医生与患者各方利益如何科学合理平衡的矛盾问题、民众医疗健康需求日益增强与医疗资源不足不适应的矛盾、医院分级分层医疗服务与患者高期待逆向流动就医的不协调的矛盾、患者维权意识增强与维权方法不当的问题、医患双方的心理调适与沟通存在误区,缺乏有效沟通矛盾、社会诚信严重缺失、社会特殊异常因素的介入及负面影响……因此,医患关系不和谐,并非简单的医务人员与患者关系的不和谐,而是诸多社会矛盾与不和谐性的反映。解决医患关系的不和谐,关键在于重视并消除相关的多方面的不和谐因素。第二,必须看到,医患、医院与社会本是利益共同体,医患关系本是共同利益关系。其目的一致,利益权力共享,责任义务也必须共担。第三,打铁要靠本身硬,解决医患关系问题,党委、政府处在主导方面,必须首先解决好自身过硬的问题。第四,还必须看到,解决医患矛盾,重点在预于未发,而不在处理后事。只有抓住医患关系与医患矛盾的本质要素、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我们才能找到解决医患矛盾的钥匙,才能使患者、医生、医院和社会各得其所、各守其本,恢复和发展和谐有序,积极向上的医患关系也才有基本保障。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医,依法就医和依法维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相关部门要站在防止这一重大社会现实问题进一步恶化的高度,真抓实干,针对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实际,切实加强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和全民守法的工作力度,使行医、就医和调处医患关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三、强化政府责任,深化改革,理顺体制机制,合理配置资源,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管理和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一是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理顺相关体制机制。二是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并管理好民营医院,促进并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三是在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兼顾国家、医院、医生及患者各方合理利益的基础上,找到符合实际的资源配置合理平衡点,保障公共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四是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布局。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及可能,适量增扩医疗资源。五是加强管理与引导,实现有效而有序的分级分层就医转诊与健康管理,探索建立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六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和评价体系,加强自律,防微杜渐。七是正确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八是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项治理恶性医患矛盾事件的活动。

四、党委、政府主导,多方协调,引导全社会参与,全民努力,加强沟通与理解,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一是加强政府医疗卫生管理工作的公信力和信任度建设。二是抓好医院的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树立救死扶伤,为医清廉的良好医院形象。三是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教育,努力提升医术水平,以高尚的医德、医风和高水平医术在患者心目中普遍树立起白衣天使形像。四是进一步构建政府主导的医患沟通管道体系,完善相应的相关工作体系及运行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五是努力提高公民素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提高公民素质,是一个更为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党委、政府主导、统筹协调,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在诚实守信、体量包容等的正能量价值共识和道德氛围。做到这一点,要求党委、政府不仅要真正重视这项工作,不仅要敢于去引导和推动,更重要的还在于要善于去引导和推动。六是高度重视发挥好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的桥梁和舆论作用。媒体在西方被称为“第四权力”,网络被称为“第五权力”,其作用绝不可小觑。党委政府要理直气壮地管好主流媒体,依法依规管理好其它媒体和网络,恪守新闻道德底线,沟通医患各方,及时报道,反映真实情况,客观公正评论,正确引导舆论,大力传播正能量。坚决依法依规打击造谣生事,刻意误导舆论、制造社会混乱的不法者;同时,必须让违法乱纪的媒体法人及其公司为其行为付出足够的成本代价。 (转自民进云南省委网站)

版权所有©昆明理工大学党委统战部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